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 HQMS上报管理系统采购公示
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
HQMS上报管理系统采购公示
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根据《卫生部医管司关于开展医院质量检测评价工作的通知》(卫医管评价便函[2012]105号),为了满足自动对接病案首页数据,确保医院评审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完成卫生部医管司开展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决定采购医院质量监测系统(简称HQMS),限价11.8万元(含软件接口费)。
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l 根据错误提示可以与病案首页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实现数据修改
系统自动根据提示信息,提供病案首页项目外其他补充项目的输入,补充项目的个数不受限制,可以自行增加不存在的项目,灵活地扩充了病案项目的管理。
l 支持卫生部各类标准编码
使用国家标准的ICD编码,支持对全国版或北京版ICD-10诊断编码、ICD-10形态学码等任意一种标准编码库的数据对接上传,能够实现病案编码灵活、快捷对接工作;
l 自动上传
无需干预即可自动上传,使上传轻松达到A类标准;
l 审核条件自定义、支持扩展
上报数据的审核条件根据医院的不同进行设置自定义审核,同时该系统可以根据医院的要求对审核的条件进行扩充;
l 离线数据自动上传
在医院上报网络出现问题的时候,系统支持每3分钟循环监测网络连接,直至数据成功上报;
l 自定义数据上传时间
系统支持自定义数据上传的时间,可以把医院上报的时间自定义到某天的某时某分某秒。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以上2-5条,投标人需提供诚信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提供本次投标原厂家软件项目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并提供原厂商资质
电子病历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CMMI4级以上证书、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证书。
2、投标人在西南地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在西南地区有办事机构,提供营业执照。
欢迎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司参与,有意者请与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信息科联系。
提交内容:
1、提供公司简介、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委托书;
2、 系统厂商公司介绍及资质、成功案例、方案介绍
3、 系统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具体质保内容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63692408
截止时间:2017-05-12 16:00
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