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医院管理院务公开详细

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20

  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的战略部署,提高医院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等8部门制定的《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重庆市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渝卫办发﹝2018﹞113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采取举措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确保生活垃圾分类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协同推进、有效衔接”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美丽医院”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改善诊疗和就医环境,提升医院品质。

二、工作目标

根据《重庆市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渝卫办发﹝2018﹞113号)要求,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为目标,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抛撒和“全程分类”为标准,进一步规范我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到2018年底,全院全面实行垃圾分类,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

2020年年底前,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到9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分管领导任组长,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保健科、药剂科检验科病理科、6S办公室、安保部、保洁服务公司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医院总务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全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落实、协调、督查、总结。

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

(一)分类类别要求

1.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的餐厨垃圾,及各病区产生的瓜果皮核剩饭剩菜等。

3.可回收垃圾分为:纸类、金属(易拉罐、牙膏皮等)、塑料(各种饮料瓶等)。

4.其他垃圾:危害较小,但无再次利用价值,如建筑垃圾类,生活垃圾类等。

(二)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院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实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

4.全院放置四种生活垃圾桶,黑色污物袋装生活垃圾,黄色垃圾袋装医疗垃圾,利器盒装锋利的垃圾。污物入袋应严格按分类弃入不同的颜色袋中,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可混装。

5.收集容器必须有密封盖、防渗漏、防蝇、防鼠、并便于搬运及消毒。封扎、运送、不得外露外泄。

(三)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并按相关要求处置。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应当统一处置医院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l)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6月——2018年10月)

调研医院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建立责任机制,培训专业人员,负责医院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各类生活分类处置方案方案和工作流程,与各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利用单位签订垃圾回收合同或协议,根据各种垃圾的产生量准备相应的分类处置所需工具(容器)、暂存场所等。现已经与渝中区市政环卫公司签订了生活垃圾易、腐垃圾餐厨垃圾转运处置协议,与虎贲医用输液瓶回收有限公司签订可回收垃圾转运处置协议。

(二)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018年12月底前)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开展分类管理工作,先期选择有代表性的科室区域试点,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保证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主要是在行政办公区域(老大楼7-9),每楼层放置可回收与其他垃圾两分类垃圾桶一组;新大楼长江路和健康路临街公共区域放置可回收与其他垃圾两分类垃圾桶各两组;手术室、妇产科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与其他垃圾三分类垃圾桶各两组。食堂放置易腐垃圾桶一组。

(三)整改阶段(2019年1月——2020年6月底前)

一是针对分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逐项抓好落实。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三是各相关部门相互协作,促进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率达到9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四)总结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底前)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医院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医院日常工作考核当中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体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院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筹划部署。领导小组根据医院实际,建立责任分工,制定工作制度,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分解到人。

(二)建立机制,规范管理。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制度,记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运转等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工作。

(三)严格考评,确保实效。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